「 大公雞,大山羊,大風吹,把雨下......」很久以前曾聽過一段好聽的旋律,偶而也能哼上一段,但詳
細的歌詞實在沒聽清楚,只記得好像是大什麼雞的,後面的詞兒有風有雨,於是自己就把剩下的詞補上了,成了首大公雞之歌。其實我一直不喜歡唱歌,正確地說是不喜歡在別人面前唱歌--跟不喜歡拍照有類似的情結,是一種害怕在公眾場合丟人現眼的羞赧。一來嗓子沉,二來音域窄,最致命的是從前對於國語歌存有某種偏見,大約是接觸西方藝術經驗較多的緣故,總認為中式的繪畫和音樂有種舊舊的霉味,像是雜貨店裡不堪大雅之堂的低俗趣味,而孩子又總認為跟別人不一樣是很酷的,於是當大家瘋迷於小虎隊,張雨生時,偏偏要聽古典音樂以示區別;當大家才藝表演唱《紅蜻蜓》時,硬是要搞小奏鳴曲才顯得別緻。現在的我已不再這麼彆扭了,找回好多失落的東西後變得好珍惜,不管是中國繪畫,中文小說,還是中文歌,覺得她們好可貴。好多年後的今天重新看待自己時有點感慨,是不是與一些人事物的相逢都必須這麼曲折?醉過方知酒濃,愛過才知情重。是這樣說的嗎。
因此我的音樂版圖很早就有了楚河漢界,河的那一頭是另一個國度,我拒絕接觸;河的這一頭卻也十分偏食,一頭栽進古典的世界後,古典以外的範疇通通都貼上野蠻的標籤,銘謝惠顧。西方古典音樂確實有她迷人的一面,優雅地把人的情緒美化成壓抑含蓄的旋律,然而裡面保存的不只是音樂,含有更多的是西方的正典美學和傳統禮儀,背後蘊含的文化與音符上的表現同等的要緊,可惜我們多半只因為合諧的音階系統成為她的信徒,並忽略音律背後的更龐大複雜的文明體系。時至今日,這樣不均衡的信仰價值依然存在著,從某頻道日漸枯竭的節目表就可以隱約瞧出端倪,這不是誰的錯,是文化衝突下必然性的結果,只是過於隱晦人們沒有察覺罷了。
音樂的偏差性一直到上了大學才開始有了改變。一方面是因為閱讀的視野一下子拓寬了,讀了好多西方經典,雖然唸得囫圇吞棗卻也足以從科學怪人搖身一變化妝成扶眼鏡的書呆子。那些小說引領我進入了更寬廣的文明世界,因此聆聽的唱片雖然沒有變多,感受卻真正變得豐富了;另一方面結束了單細胞的無聊高中生活,第一次牽了女孩的手,第一次的擁抱,第一次的親吻......於是青春和搖滾慢慢滲進我的生活,這一切的一切打開了圍在古典樂外的柏林圍牆,我開始聆聽Beatles,並且在Paul McCartney唱《Yesterday》時覺得好感動,不是因為歌詞多麼感人,而是強烈感染力的旋律使然。尤記得為了追女孩,在舟山路旁的樹蔭下鼓起勇氣唱了一曲《And I Love You So》,我一直很喜歡裡面的那句:"The book of life is brief / And once a page is read / All but love is dead...",直到現在聽到這首歌的這一句眼眥都會一緊,好似替這些年來的生活做了一個註解,那些好可愛的過去仍舊栩栩如生地惦在心裡,某個下雨的午後跟心儀的女孩偎在涼亭裡等雨停,光是互相依靠就很滿足,心情變得好柔和,她柔順的長髮靠得我好近,很香,我道是女孩的芬芳--雖然好久以後才知那多半是洗髮精的合成香料,但我仍始終堅持那是年少的純稚,蜂蜜般的十九歲。印象裡的她穿裙子特別可愛,連帶著多年後的今天我還是很老氣地(據村上先生的說法是法西斯主義地)喜歡留著長髮和穿著漂亮洋裝的姑娘。關於過去,記起得只剩這些釵黛脂粉了。
除了搖滾外,爵士,金屬也慢慢進入了我的音樂版圖,但河的另一端卻始終被拒於千里之外,只有非常少數的偷渡客可以潛伏入境,例如亞洲歌姬的鄧麗君算是少數中的例外,我特別喜歡《月亮代表我的心》,前奏很動人,跟歌名很搭配。我特別欣賞鄧姐的版本,甜而不膩,羞而不澀,相較於其他人都想詮釋得情深意重,鄧姐恰到好處的純真才能代表其中的真心。基於愛屋及烏的心情,鄧姐的其他曲子如《小城故事》《夜來香》也就一道進入河的這岸了。但其他的龐大的國語歌世界還是被牢牢地擋在河的另一側,更雪上加霜的是某位周先生正逐漸成為中文歌壇的天王,使得我對於國語歌的信心降至前所未有的低點,不只如此更把他列為永遠拒絕往來戶,因為我認為對於咬字不清和千篇一律的無聊曲風需要以拒買作為最嚴厲的抵制......不過事實看來只有我一人做這種無聊的抵抗,周先生依舊是日正當中的紅星,而中文歌對我來說依舊是誓不兩立的化外之境。
風花雪月的時候總是願意為女孩做各種事,各種本來不擅長不願意的事情,對於年少的男孩而言,放下自尊是對女孩的最大恭維,於是那些年我開始唱一些歌,也發明一些怪曲子,例如《大公雞》之類的歪調,那是男孩和女孩彼此間的小秘密,年輕的他們以為廝守小秘密就是一生的承諾。幾年過去,當風停了花落了,往事終究成了笑話和錯誤,於是我又變回了沉默,慢慢地退回灰暗的角落,最後也不再唱歌了。
只有一次例外。某年的尾牙聚會,因為當助理的關係被半強迫地唱了一曲,歌單太老舊了,我會的中文歌本來就少,所以找不到《再別康橋》和《跟往事乾杯》時不禁暗暗叫苦,沒辦法,最後只好硬著頭皮點了《Yesterday》。當螢幕打出歌詞時,我發現每一句都需要很努力才不會讓微笑散掉,要把眼睛撐大才不會讓水珠蔓延開來。那時我才真正了解昨日之所以為昨日。其實,我不愛唱歌的另一個理由是因為音樂的穿透力太強,是一條直通心底的捷徑,會翻出所有藏在深處的點點滴滴,有時光是前奏的幾小節就足以讓人淚如雨下。假如文學連繫的是心中的痛,那古老的情歌連繫的是人們的愛與愁。